齒輪泵的檢驗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1.型式檢驗項目包括運轉試驗、性能試驗、振動和噪聲測量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作型式檢驗:
a.新產品試制或定型產品轉廠生產的首批樣機時;
b.批量生產的產品定期檢查時;
c.定型產品在結構、材料、工藝等方面改變,影響到產品的性能時;
d.產品長期停產后,再次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不合格時;
型式檢驗每次不少于2臺。
為考核齒輪泵的結構需要按使用條件作現場運轉時,運轉時間不少于2500h,除易損件的正常磨損外,其他零部件不應有損壞或變形。
2.出廠檢驗項目是對泵工作范圍內,包括規定流量點、小流量點、大流量點等3個以上的點進行試驗,檢驗其流量、揚程和效率。
出廠檢驗實行抽樣檢查時,應符合規定。
3._終檢查
泰盛泵閥公司質量檢查部門按產品裝箱單或訂貨單的內容檢查泵的成套范圍應正確和完整,裝箱資料_,經檢查合格發給產品合格證后方可包裝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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