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油泵對安全閥的基本技術要求具體如下:
1、整定壓力大于 3.0Mpa 的蒸汽用安全閥或介質溫度大于 235°C 的空氣或其它氣體用安全閥,應能防止排出的介質直接沖蝕彈簧。
2、渣油泵對先導式安全閥應分別對導閥和主閥作密封性和開啟動作試驗,都應達到標準規定的性能要求。
3、為防止調整彈簧壓縮量的機構松動,以及隨意改變已調好的壓力,_設有防松裝置并加鉛封。
4、安全閥即使有部分損壞,任應能達到額定排量,當彈簧破損時,閥瓣等零件不會飛出閥體外。
5、渣油泵閥座應固定在閥體上,不得松動,全啟式安全閥應設有限制開啟高度的機構。
6、渣油泵的蒸汽用安全閥_帶有扳手,當介質壓力達到整定壓力 75% 以上時,能利用扳手將閥瓣提升,該扳手對閥的動作不應造成阻礙。
7、渣油泵對有毒或易燃性介質用安全閥_采用封閉式安全閥,且要防止閥蓋和保護罩墊片處的泄漏。
8、渣油泵對有附加背壓力的安全閥,應根據其壓力的大小和變動情況,設置背壓平衡機構。